发布单位:
工作地点:临沂
职位数量:若干
招聘人数:324
报名截止日期:2025-03-21 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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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2025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5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3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3、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所需的其他条件。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须经国家教育部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可分别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专科、大学本科的岗位。
8、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5年3月17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9、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专项、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专项、委培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3月。
10、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1、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12、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3、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临沂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控制总量备案人员),未完成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费医学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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