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站的招聘公告是基于第三方平台的信息进行精心整理并发布的,旨在为广大求职者提供便捷的信息服务。但请注意,公告中的具体内容可能因各种因素而与官网存在细微差异,为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请您务必以官方网站的公告为准。我们建议您在申请职位前,详细阅读并了解官网的招聘公告,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障。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祝您求职顺利!
山东省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2024年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
查看公告详情>>
基本信息
职位名称:
副主任医师(硕士)-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10月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技能等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0月。
(六)适应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九)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十)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其他说明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取得资格、从事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4年淄博市市属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公招热岗